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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开区、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都要设立法院、检察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5  浏览次数:11823
核心提示:2月15日,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


 2月15日,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

河南商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的批复》2019年2月15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履行基层人民法院职权。

同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的批复》,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同意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作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履行基层人民检察院职权。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王乔琪
编辑:河南商报 韩坦道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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