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且负同等以上事故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有两家:
1.河南迅驰汽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郑月明、公司调度员阜大勇、肇事车辆实际所有人冯勇、肇事车辆驾驶人邵丹丹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河南鸿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公司实际负责人李建军、肇事车辆实际所有人周永亮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肇事车辆驾驶人王令标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2018年发生2起以上亡人事故且负同等以上事故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共有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巩义市泰通物流有限公司等20家。
三、存在较大事故风险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有郑州共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君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10家。
作者: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通讯员 邢红军
来源:大河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