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以来,郑州进行了交通综合大整治。至此,想在郑州城区道路上行驶的两轮、三轮、四轮车,机动或非机动,重型或轻型,家用或商用,所有的交通工具都有了新的、严格的上路规范,涉及每个人的出行。
现收集整理了各种交通方式的出行规则,一起来看看吧!
11月19日,郑州市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从11月2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截至12月31日。限行区域是四环内,其中,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限行的时间是每天的早7时至晚9时。
连霍高速在限行区域内。考虑到限行初期很多外地车主还不了解郑州市的单双号限行政策,为方便从外地到郑州的车辆顺利进入市区,体现政策的人性化,单双号限行首日,郑州市相关部门又通过权威媒体发布临时性补充通知。
针对这一临时性便民政策的具体落实,郑州交警解释,车辆起始地必须是从郑州地区(含郑州所辖各县市区)以外的高速公路上站,必须在连霍高速郑州段内的限行区域内的几个站点下站,并且领取缴费凭证,2小时内路面执勤民警不予处罚,被电子监控系统抓拍录入的,可持收费凭证到咱们交警支队申请复核。
需要注意的是此项政策为临时性政策,最初的目的也是让广大驾驶员有一个适应过程。目前,通过广泛宣传,大家已经熟悉限行规则,所以从12月1号起,这项临时便民举措将取消。
滥用远光灯,罚100元记1分
11月15日起,郑州交警开始对电子监控抓拍系统抓拍到的“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从11月15日至11月22日上午9点,一周时间市区共抓拍到“滥用远光灯”车辆1081辆,这些车辆将面临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目前,郑州市金水路省军区、花园路花园商厦附近等三个路段安装了抓拍设备。此外,郑州交警还将在郑州市区四环内的城区道路上陆续推广15套类似设备,预计2019年春节前安装到位。
不礼让斑马线,罚200元记3分
11月初以来,郑州市交警通过电子监控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实行专项抓拍。大据了解,近四周,有近3000辆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车辆被抓拍,这些车辆将录入车辆违法系统,将被罚200元,记3分。随着礼让斑马线理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司机已经自觉养成礼让斑马线的好习惯
10月21日,《郑州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办法规定,上午7点到9点、下午5点到7点半是限制时段,在公交专用车道上开私家车会被罚款100元,记3分。
据了解,郑州市各路口共安装违法固定抓拍系统1151台,另外,郑州的公交车上也安装了300台移动违法抓拍系统,11月21日起,抓拍系统如期上岗,违者将被依规处罚。
两轮电动车:违法载人将录入系统,并罚款20元
今年7月以来,郑州市开展交通综合大整治。近日,郑州市交警在多个路口开展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载人的集中整治。26日,郑州交警对紫荆山路沿线的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治理。从早上7:30到9时,交警查处非机动车逆行、骑行快车道、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46起。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禁止在市区道路行驶
7月11日,郑州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严查处,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不能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不予发还车辆。利用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违规从事客运市场经营的,一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郑州市交警三大队火车站一中队中队长王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都属于超标电动车,已经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是不允许上路的。还有一些厂家打出“老年代步车”的概念销售超标电动车,在交警这里是不被承认的,提醒市民购买正规的新能源车辆,悬挂新能源汽车牌照。
大型载客汽车:四环内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时禁入
根据规定,北四环路以南、东四环路以西、南四环路以北、西四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记者了解到,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每天的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20时禁止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驶入。
编辑:河南商报 韩坦道来源:河南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