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在全国启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财政引导性资金投入,有效地激活市场,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以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省被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确定为“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首批试点省份。
按照国家文件精神,我省制定了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预计到“十三五”末,全省建成1016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实现104个产粮大县和21个其他县全覆盖。通过3-5年的建设,建成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形成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偿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
据了解,之前我省已安排3.8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全省370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河南日报记者 樊霞
编辑:河南商报 孙亚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