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受理投诉中,“房屋中介”假冒案例明显增加。中介人员假冒卖家欺骗买家,假冒买家欺骗卖家,还假冒买家欺骗买家,难怪有不少购房者说,房产中介的水太深,搞不好会亲历“套中套”“骗中骗”。中介热衷于使用“假谈”手段,一为促成交易,二为吃差价,显然违反了职业操守,是对买卖双方的蒙蔽,是对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的扰乱。
中介搞“假谈”,监管莫“假打”。对房屋中介行业出现的“假谈”现象,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弄虚作假达成的买卖交易,双方除了要签署买卖合同外,还会签一些补充协议,因此监管部门不光要对买卖合同进行规范与监管,还要严查补充协议等附加条款,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予以重罚;畅通举报渠道,并广而告之,加大对消费者投诉信息的公布力度,曝光不合规的企业和经纪人;应出台规章制度,规范中介机构的运作与管理,在行业内倡导诚信经营理念,通过优质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何勇海
编辑:河南商报 孙亚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