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就在交警各个大队治理电动车交通违法的同时,一些巡防队员也加入到整治行动中。
上午8点到9点,11点到12点。金水区丰产路巡防中队分别在辖区的黄河路姚寨路口、花园路红专路口、经三路丰产路口开展交通文明治理,在这两个时间段共发现电动车闯红灯47次、骑车不按规定载人31起。其间,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听巡防队员劝说的,但仍有个别人不听劝说继续带人和闯红灯。
查处电动车带人成常态
11月18日,郑州交警三大队对火车站区域出现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电动车载人成为此次治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上午10点多,福寿街与兴隆街交叉口西北角,三大队车站中队组织警力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的常态化治理仍在持续中,每日从早高峰结束后持续至晚高峰到来。
民警在大约10分钟内,拦下了5辆存在骑车载人行为的电动车驾驶人,并对违法者的身份信息进行记录,提醒对方骑车载人是种危险的驾驶行为,希望驾驶者及其同伴遵章驾驶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电动车交通违法陋习多
电动车为啥会频频违法?11月17日下午2点,记者骑电动车沿商鼎路黄河路由西向东进行体验。沿途记者观察到:
一、大都不按停止线停靠。因为车速快,如果没有横向转弯机动车经过,便会到路口才刹车,车身基本已越过候灯停止线。而且无论头辆电动车越过停止线多远,后方电动车大军会迅速向“带头大哥”看齐。
二、电动车不爱走“专用道”。在骑行过程中记者发现,一些电动车道被停靠机动车占据,加之路面凸凹不平,不少都选择占用机动车道最右侧骑行。
三、黄灯不停红灯停。在路口转换信号灯时,如果遇到黄灯闪烁,又不是特别大的路口,个别电动车便会充分发挥机动性,选择迅速冲过路口。
个人信息将录入系统并曝光
据了解,目前,我市主要采取“三教育一采集”的教处一体化模式查处非机动车违法,即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和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同时,为了让交通违法者真正“红红脸”“出出汗”“受受教育”,从而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出行习惯,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者的个人身份情况、工作单位及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到的信息不但会被录入交通违法系统,还会在媒体、网络上曝光。
■相关链接
血淋淋的警示
2018年5月3日,郑州市航海路城东路向南400米,北向南一辆临时牌照的私家车和电动车发生事故,电动车上一男一女,其中男子当场身亡。
2018年10月8日早上,郑州郑登快速路上发生了一起悲剧,一辆电动车被撞后又连被两车撞击,最终电动车上一男子当场死亡,其妻子、孙子受伤……
据2017年统计,郑州非机动车事故率在交通事故中占30%,造成事故的原因: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酒后骑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引起。
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电动自行车国标
郑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曾分析,按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合格的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具有脚踏行驶能力。而据调查,2009年我市6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超过80%。
作者: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汪永森 实习生 许子初 通讯员 韩黎剑 李新 文/图编辑:河南商报 韩坦道
来源: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