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11月15日开始,郑州交警将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违者将被罚款100元并驾驶证记1分。
事故
对面来车滥用远光灯,面包车撞倒行人酿悲剧
滥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导致对向行驶车辆的驾驶员视线受影响,甚至导致对向驾驶员“瞬间失明”,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据公安部数据统计,在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事故占比高达30%~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
2016年3月17日凌晨4时,郑州市嵩山路与西站路交叉口,因来向车辆远光灯照射,一辆比亚迪轿车避让不及,撞进施工围挡,车头严重受损;
2017年9月10日晚,在郑州市南四环与民庆路交叉口附近,一辆面包车因对向来车远光灯照射,驾驶员没有看清行人,导致一名25岁四川籍来郑务工男子被撞身亡。
处罚
11月15日起,滥用远光灯被抓拍,扣1分、罚款100元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郑州交警已于10月初在陇海高架桥东向西方向(与大学路交叉口附近)、金水路省军区、花园路花园商厦附近等三个路段安装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通过一段时间测试,目前抓拍设备运行稳定。
而从11月15日开始,交警将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被抓拍者将面临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据悉,该套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能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并抓拍上传。该系统前端配有两个摄像头,一个用于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用于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一旦确定车辆使用远光灯,两个摄像头将同时进行抓拍,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反映违法车辆的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并同时对车牌信息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该套系统安装当日,已经对229辆违法车辆进行抓拍。
10月25日,郑州交警曝光豫GC09U7、豫AQ752L、豫A69C0G三辆违法使用远光灯的机动车,不过交警部门表示,此次曝光目的在于警示,暂不予以处罚。
郑州交警提示:郑州市区夜间照明条件良好,无须使用远光灯,夜间使用远光灯会灯以后,请尽快变回近光灯;处罚不是目的,将来该系统会在郑州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请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吴智星 通讯员 邢红军 文/图
编辑:河南商报 王凡
来源: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