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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约谈涉事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6  来源:大河报  作者:大河客户端记者 陈骏  浏览次数:49576
核心提示:本报讯 郑州市价检部门介入事件调查,不动产登记部门约谈涉事企业,要求限期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给购房者,并开展内部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关于郑州市惠济区民安北郡三期项目违规收取购房者权籍调查费一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9月25日了解到上述
      
本报讯 郑州市价检部门介入事件调查,不动产登记部门约谈涉事企业,要求限期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给购房者,并开展内部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关于郑州市惠济区民安北郡三期项目违规收取购房者权籍调查费一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9月25日了解到上述最新进展。

    
将本应由企业所承担的权籍调查费转嫁于购房者,并称此项费用系替不动产登记部门“代收”。9月25日,本报以《开发商还能“代收”权籍调查费?》为题,对在民安北郡三期项目中,开发商违规收取权籍调查费一事进行了报道。

    
报道发出后,郑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第一时间与本报记者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该事件的情况后作出决定,约谈涉事民安地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与此同时,9月25日上午,此前报道中,被开发公司违规收取相关费用的郑先生已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了郑州市物价检查所进行投诉。当日下午,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已收到来自郑州市“12358”价格举报中心发来的短信,告诉他举报已受理。“目前我们已将投诉人所提交的材料移送相关科室并进行后续调查处理。”郑州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样在9月25日下午4时,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议室,郑州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涉事开发商进行约谈。针对此事,涉事开发商坦陈经过公司内部调查,向购房者收取权籍调查费一事属实,但其同时表示,此事是因公司相关人员对收费政策的误读导致。对于这一说法,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约谈会现场为涉事企业提供了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所发布关于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涉及收费的具体要求,并逐一对涉及条款进行了重申。

    
约谈中,郑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涉事开发商立即将已收“权籍调查费”全额退还业主,开展内部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递交不动产登记部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鉴于开发商假借不动产登记部门名义收取所谓“权籍调查费”已给不动产登记部门造成了恶劣影响,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要求涉事企业通过必要的方式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如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仍有开发企业通过巧立名目,违规收取购房人费用的情况,不动产登记部门也将按照相关规定将涉事企业列入失信名单进行惩罚。”郑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人说。

作者:大河客户端记者 陈骏
编辑:河南商报 王凡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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