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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商时代,“互联网+农业”大有可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4  来源:大河报  作者:张欣  浏览次数:21778
核心提示:7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屈冬玉介绍了互联网+农业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有关情况。屈冬玉表示,互联网+农业农村的当务之急是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也就是农产品出村。2015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扶

    
7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屈冬玉介绍了“互联网+农业”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有关情况。屈冬玉表示,“互联网+”农业农村的当务之急是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也就是农产品出村。

    
2015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实施电商扶贫工程。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其中将“电商扶贫”作为产业发展脱贫的一种重要渠道。紧接着,国务院扶贫办、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等16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电商基础设施、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加大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训、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托电商就业创业等主要任务。

    
在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支持保障下,“互联网+”精准扶贫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效果,其中,电商平台拼多多的“农货出村”模式备受关注。据新华社报道,2017年,拼多多在全国730个国家级贫困县,共计扶持商家4.8万,催生超过9亿笔扶贫订单,帮助农户销售了183.4万吨的农货——如果以火车的运力计算,这些农产品足够填满3万节车厢。

    
多数贫困地区都不缺少优质的农产品资源,只不过囿于销售渠道所限,优质农产品长期“养在深闺人未识”,以至于“菜贱伤农”时有发生。与此相对应的是,城市生活中,优质农产品的价格长期居高不下,每每遭人诟病。巨大的价格落差之间,是繁琐而漫长的中间渠道,从农民、农贩、批发、商超、消费者等各个环节一路走来,农产品的成本层层叠加,价格也难免日渐高涨。

    
依托于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不仅农民可以得到扶持,消费者也能得到实惠,与此同时,电商企业也能因此获益——在传统电商增量集体放缓的背景下,拼多多因精准扶贫与革新农业模式实现了强势增长。以精准扶贫为出发点,农产品出村需要的不只是各自为政的网上销售店铺,更需要通过集聚整合形成品牌效应;从方便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在众多网上店铺中漫无边际地搜索,不仅效率低下,而且难以享受基于一定数量的优惠价格。一方面整合农产品资源,一方面汇集消费需求,以“拼农货”的形式对接供求双方,显然更加容易实现双赢。

    
农业生产土地分散、种植品种极具多样性,是中国农业现代化面临的现实。摆脱传统电商“农商不联、产销脱钩”的束缚,“人以群分”的新电商模式,无疑对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创新式解决思路。将贫困地区视为资源供应源头,“互联网+农产品营销”这一新兴产业大有可为。


作者:大河报记者 张欣
编辑:河南商报 赵琦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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