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V”字形大面积白色实线区称为导流区,设置导流区的目的就是让每一辆车按照导流线“车行其道”,起到管制、引导、警示交通的作用,从而减少交通事故。但有些驾驶员却把“导流区”当成“停车区”,被高速交警查处并依法处罚。
11日10点37分,漯河南洛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在沿宁洛高速例行巡逻至511公里处转京港澳高速(郑州方向)匝道入口时,发现一辆陕A牌照的小轿车停在匝道与主线交接处的三角区域内,过往车辆纷纷鸣笛避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发现驾驶员正在驾驶室内全神贯注看导航,全然不觉危险所在。民警让其出示相关证件,并告知他该处严禁停车,按规定要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元。
驾驶员一听要被处罚,立即下车与民警理论,称自己的车停在白色“停车区”内,不存在违法。民警告知驾驶员,该处区域不是所谓的“停车区”而叫“导流区”,起到提示和引导车辆的作用,严禁任何车辆占用。听到民警一番解释,驾驶员这才恍然大悟,自觉接受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高速上不得不停车时,则要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一是因故障、事故等原因需要停车时,要观察好周围情况,提前开启转向灯,驶离行车道,不宜急刹车,要分次踩刹车减速,按规定停在应急车道或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停车;
二是停车后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尾灯等;
三是驾乘人员要从右侧车门下车,迅速转移到防护栏外侧路肩等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
四是即使在路肩或应急车道内修车,也是不够安全的,所以不能在路肩上长时间进行车辆修理作业,更不允许拦截路上正在行驶的车辆;
五是检修时,最好有专人负责安全观察,如遇危险情况及时发出警告,以紧急避险;
六是车修好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先在应急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看准不妨碍其他正常行驶车辆后才进入行车道。
作者:大河报记者邵可强
编辑:河南商报赵琦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