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毕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过庭前庭后耐心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退还彩礼款与手表、戒指,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4月,原告王某和被告郭某经人介绍认识,认识不久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被告向原告承诺给了彩礼就和原告结婚,王某便向郭某支付70000元彩礼款,并购买了一块手表、一枚戒指。后因琐事,双方发生争吵,未能缔约婚姻关系,郭某一直未将首饰及彩礼退还,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拒绝返还彩礼款,后原告起诉至唐河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汤凯认真听取双方对彩礼返还问题的陈述及意见后,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汤凯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心平气和、换位思考。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大程度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郭某当庭退还部分彩礼款30000元,并将手表、戒指当庭归还,剩余40000元被告于2023年8月13日前支付完毕。至此,该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