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试点地区重点从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全省改革积累经验。试点地区在省统一确定的录取计分科目外,可以探索将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并以一定分值计入招生录取总成绩。对其他未被选入录取计分的科目,应设定等级要求。
试点地区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规范有效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按照要求,2017年12月底前,许昌市、濮阳市需出台试点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备案审核后公布,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