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 新乡市定位为 豫北中心城市
2017-11-30 10:03  点击:14636
               11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批准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原则同意《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简称《总体规划》),新乡市定位为豫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新乡是豫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总体规划》提出,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要求,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要逐步把新乡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总体规划》里提出“新乡是豫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这个提法也为新乡市的角色定位定了调。

  

  已确定城市规划区面积850平方公里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85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

  加强新乡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根据《总体规划》要求,新乡市要加强新乡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此前,省十次党代会上,郑新融合已经升级成为省级发展战略,而国务院批复的《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中,也提到加强郑州与新乡在内周边四市的融合发展,而随着国务院此次批准《总体规划》,加强新乡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郑新融合的步伐也会再次加快。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55万人以内

  

  《总体规划》里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5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38.18平方公里以内。

  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划定并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

  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

  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

  

  建设节水型城市 

  

  总体要求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建设节水型城市。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加强对百泉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