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2月出台的《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要“下岗”了。老年人权益,要由新法规来“守护”。
1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首次听取并审议了《河南省老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
【现状】
我省老年人占比16.1%
会上,省民政厅厅长鲍常勇介绍,截至2016年12月,我省老年人口1543万,占常住人口的16.1%,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他介绍,《河南省老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由省民政厅起草。这部新条例,将接棒《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条例草案中,这样界定“老年人”——60岁以上的公民。
【养老】
长时间不去探望老人
儿女单位将予以督促
条例草案指出,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养老机构可以向该家庭成员或者其所在单位、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督促其前往探望。
另外,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生活。对于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抚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村(居)民委员会、老年组织或者赡养人、抚养人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老人住院治疗期间
子女可休20天护理假
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工作,这是不少成年独生子女面临的“窘境”。要是再碰上老人生病住院,更是难上加难。
条例草案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福利】
体育场馆要安排时间
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条例草案规定,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对老年人免费开放。体育场馆也要安排一定时段对老年人从事健身活动免费开放。市内交通对老年人免费,具体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
看病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条例草案规定,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并在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城镇社区和乡村的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区域内常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六十五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和每年一次免费常规体检,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巡回医疗、上门诊疗或者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处罚】
养老机构虐待老人将被罚
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和老年人所在单位发现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给予劝阻、制止、调解或者采取临时保护等措施,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安全。
老年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另外,养老机构侮辱、虐待老人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