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16】个体商户,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老菜市场南门。
3月16日至18日,每天5时至8时为太康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和老院区食堂、荣泰家美超市、广场生活总汇超市、建设路三鼎记快餐店送货,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19日,5时至8时为固定商户送货,11时许至万鹤赉商业区附近黉学庙(因关闭未进入),后返回家中。
3月20日,行程轨迹与3月16日一致。
3月21日,5时至8时为固定商户送货,10时到交通路菜市场南门口做核酸检测。
3月22日至24日,行程轨迹与3月21日一致。
3月25日,3时至6时为太康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老院区送货,9时到交通路菜市场南门口做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7】学生,现住址:太康县西马道与县前街交叉口西15米北胡同黄楼。
3月16日至3月18日,7时30分许由母亲送至太康县实验小学,11时30分许放学由母亲带其至团结路北段姥姥家就餐。13时30分许由母亲送至学校。17时30分许放学后由母亲接其回家。
3月19日,11时许与家人去支农路西段陈氏大虾就餐。12时许返回家中。
3月20日,9时30分与家人去建设路北段建业购物广场购物,11时10分返回家中。
3月21日,行程轨迹与3月16日一致。
3月22日,在其姥姥家未外出。
3月23日,8时40分去西马道做核酸检测。
3月24日,9时许去西马道做核酸检测。
3月25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6时20分有家人陪同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定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8】个体商户,系无症状感染者4的儿媳,现住址:太康县光明路南段大郭庄村。
3月20日至21日,每天8时许前往家庭小超市(民丰菜篮子)经营,21时30分返回家中。
3月22日,8时许前往家庭小超市经营,12时许关闭门店,后返回家中。
3月23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2时带二女儿去光明路南段 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4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3时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定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9】系无症状感染者4的二孙女,现住址:太康县光明路南段大郭庄。
3月16日至23日,由爷爷、奶奶照顾,均在家附近玩耍。
3月24日,13时左右由家人陪同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定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0系无症状感染者7的奶奶,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南关行政村南关三村。
3月16日至18日,每天7时40分送孙子、孙女到潼恩国际幼儿园,8时10分至9时20分在自家附近参加健康讲座,后返回家中。16时20分去幼儿园接孙子、孙女,后返回家中。
3月19日至20日,在家未外出。
3月21日,行程轨迹与3月16日一致。
3月22日至23日,在家未外出。
3月24日,18时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定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1】学生,系无症状感染者7的弟弟,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南关行政村南关三村。
3月16日至24日,行程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7一致。
3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2个体商户,现住址:太康县大许寨乡葛花李行政村。
3月16日至17日,陪同女儿在太康县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住院。
3月18日,上午陪女儿出院回到家中。
3月19日,8时前往万城商贸14号楼店内工作,10时20分许前往万城商贸蜜雪冰城店购买冷饮,11时许前往王磊干菜海鲜冷冻批发购物,12时许返回家中,17时20分许前往万城商贸豫康大药房购买海盐水,17时40分许前往老冢镇三王村,后返回家中。
3月20日,8时30分许前往万城商贸14号楼店内工作,12时20分前往喜巢酒店旁边高店超市、太康县精致生活超市购物,后返回万城商贸店内,18时许返回家中。
3月21日,8时前往万城商贸14号楼店内工作,10时许在通利电器做核酸检测,14时许前往南关涡河北飞鸿花卉超市购买花卉,后返回店内,18时许返回家中。
3月22日,8时前往万城商贸14号楼店内工作,10时许返回家中,11时30分前往废品收购站卖废品,12时许返回家中,13时30分前往南地窑厂田地除草,17时许返回家中。
3月23日,10时许在大许寨葛花李村广场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14时许与丈夫儿子前往南地窑厂田地除草,17时许返回家中。
3月24日,9时许在大许寨葛花李村广场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14时许前往南地窑厂田地除草,16时30分陪同丈夫前往太康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急诊科就诊(本人在外等候),17时20分许返回家中。
3月25日,7时许与家人在家门口做核酸检测,上午在家未外出,17时30分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主动扫码“太康县疫情防控居民到访涉疫重点场所报备码”登记报备,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太康县疫情防控健康热线:
0394-6816116,6816117。
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