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人员请立即报备
1.2022年2月10日(含)以来有广东东莞旅居史的来(返)周人员;
2.2022年2月14日(含)以来有黑龙江哈尔滨旅居史的来(返)周人员;
3.2022年2月14日(含)以来有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市旅居史的来(返)周人员;
4.2022年2月15日(含)以来有山东青岛旅居史的来(返)周人员;
5.2022年2月15日(含)以来有上海普陀区、松江区、嘉定区旅居史的来(返)周人员;
6.2022年2月17日(含)以来有河北邢台旅居史的来(返)周人员
7.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返)周人员;
8.与公布的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同时空伴随人员;
9.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人员;
请上述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核酸证明查验、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
倡导非必要不离周、不出省。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报告确诊病例地区以及非中高风险地区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目的地所属社区报备,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健康监测
时刻关注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做好个人防护
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积极配合遵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一米距等疫情防控规定。
五、尽早完成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预防感染、预防再传播和减少重症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效果。研究显示,接种加强针能够有效预防变异毒株。未接种新冠疫苗、未完成全程接种或满足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公众,请尽快主动到就近的疫苗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六、落实防控责任
符合上述要求报备的各类风险人群,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备,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如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