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定了这些大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拓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请示》《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中央团校改革方案》《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的工作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总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修订稿)》。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大督察力度狠抓改革落实情况的报告》。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强调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规范报告方式、审议程序及其重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开透明,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贫困村驻村工作队
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要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重中之重,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群众满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要注意因地制宜,保护、保留乡村风貌。
实施湖长制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要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
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深入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重视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宅基地制度改革
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已经有了前期的实践基础,要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平衡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立法
建立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举措。要根据立法法有关规定,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审议等工作机制,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审判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以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担当和勇气,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形成了一大批改革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这是继续深化改革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改革方向,继续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最为关键的是,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新任务,部署了一大批力度更大、要求更高、举措更实的改革任务。同时,还要继续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改革的担子越挑越重。我们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要抓紧梳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任务和举措,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保持工作力度和连续性,有计划有秩序推进落实。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落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推出改革方案的要狠抓落实,还没有完成的改革任务要紧抓快干,已经落实方案的还要巩固改革成果。要坚持一把手抓改革,重视搞好调查研究,善于研究和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明年改革工作要抓紧谋划起来,用更高的标准抓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