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规定,产学研计划项目支持范围包括:驻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包括由政府主导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面向企业开展的委托研发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技术转让项目。这一计划旨在引导、支持驻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强化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在郑转化。
申请产学研计划项目需要具备啥资格?政策规定,科技项目要符合我市战略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需求,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切实解决企业技术需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签订有科技合作协议或合同,且签订时间应在项目申请之前三个年度以内。并且,协议或合同应明确合作目标、实施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追究等内容。
本计划项目实行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确定支持的项目,以项目申请单位从合作企业实际取得的研发经费为基数,给予项目申请单位一定比例(最高50%)的资金后补助。其中,研发经费为200万以下的,按50%的比例予以补助;研发经费超过200万的,对200万至500万的部分按30%的比例予以追加补助;对500万以上的部分按20%的比例予以追加补助,总计最高给予300万元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