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登记15年的结婚证被撤销了,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为民营企业护航,新学期把法律送到学生家长身边……连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瞄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身边小案、小事传递着公平正义,释放着检察温暖。
15年的烦心事解决了
“没想到检察院帮我解决了假重婚问题,我终于能办理新结婚证、申请贷款购房了,谢谢检察官!”日前,毕某听到兰考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齐改丽回复的喜讯后,激动不已。
2003年5月7日,毕某、郭某在兰考县某乡民政所登记结婚。婚姻维持了一年多,二人到兰考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然而,因为结婚证遗失又未找到原结婚登记档案,没有顺利办理。二人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当日办理了离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没想到却惹出了麻烦。
2019年夏天,毕某与现任丈夫秦某因购房需要,到兰考县民政局换领结婚证时,工作人员查询发现,毕某与前夫郭某办理的结婚登记仍然有效,还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原来,当年办理离婚和结婚登记时,是先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办理的结婚登记。要想申请注销该婚姻登记,必须走诉讼程序,否则无法办理。
毕某于2020年1月14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县民政局2004年8月为她和郭某颁发的结婚证。法院以超过法定最长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毕某不服后上诉,开封市中级法院维持原裁定。
今年,开封市检察院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发现所辖县区存在多起婚姻重复登记情形,指导各县区检察院审查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毕某的案件就这样被兰考县检察院发现,检察官齐改丽第一时间和她取得了联系。
8月12日,毕某抱着一线希望来到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迅速调取相关案卷材料,查询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询问当事人婚姻现状,多次与民政局相关人员沟通。最终认为,该案系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由于行政瑕疵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不但形成当事人形式上“重婚”的事实,而且造成当事人不能换领新结婚证、申请贷款购房等一系列后果,民政局存在违法进行婚姻登记的问题,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毕某与郭某的结婚登记,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这样,毕某持续15年的婚姻重复登记被撤销。
“相对不起诉” 为民营企业赢得生机
“今后我们一定严格遵纪守法,做到守法合规经营。”近日,在河南省禹州市检察院举行的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涉案企业主李某、宋某、王某承诺。
李某、宋某、王某系禹州市某青灰瓦厂经营者。今年5月以来,为节省经营成本,他们利用强磁铁干扰天然气计量表的方式,盗窃天然气共计9000余立方米,价值2.8万余元。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李某等三人刑事拘留,并提请禹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检察长汪伟宏承办了这起涉企案件。
办案过程中,禹州市检察院严格落实涉企案件一案一评估机制,采取书面审、网上查、电话询、实地走等方式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发现该青灰瓦厂员工10余名,受暴雨、疫情影响产品积压,企业负担工资、利息等成本压力巨大,仅用气成本每月就在10万元以上,且案发后天然气公司停止对其供气,企业已长期停工。
汪伟宏认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无社会危险性,及时复工复产有利于稳就业,遂建议公安机关将李某等三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使他们能够正常处理生产经营事务,筹措资金赔偿被害单位的损失。同时,在该院的多次调解下,被害单位与李某等人达成和解,李某等人支付赔偿款后,被害单位恢复供气,企业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禹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涉案金额2.8万余元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能否适用相对不起诉有分歧。汪伟宏综合评判社会危害性,认为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涉案企业一直守法经营,因经营困难才间歇性盗窃天然气,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已经积极退赃,与被害单位达成刑事和解,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已经消除,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确保办案效果,禹州市检察院主动邀请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被害企业代表、律师等,对这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人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处理意见。最终,该院依法对李某等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公安、税务等人员到涉案企业参与公开宣告,取得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
将法律送到学生、家长身边
“多陪伴、多鼓励,时刻关注孩子成长,将安全、守法作为第一要务……”新学期伊始,光山县检察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们向该县中小学校和学生、家长送去一封特殊的“信”。这封信由该院微信公众号推送,在检察官和学生家长的朋友圈里刷了屏。
在信中,检察官通过典型案例故事,讲述了什么是性侵害,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如何提高防范意识。此外,检察官还从情绪管理、保护财产安全和预防犯罪等多方面,提醒家长教育未成年人远离校园欺凌和电信诈骗。
为了将信中的普法内容及时送达学校、学生和家长,该院未检部门充分发挥16名法治副校长的桥梁纽带作用。法治副校长们一对一地将信件推送给学校校长、班主任和家长群,并将信中的内容作为开学第一课的重点,组织学生及家长学习、讨论、互动,让法律深入人心。
编辑: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