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二大队持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违法整治活动
2021-09-10 15:04  点击:10005
 河南商报记者 邓万里 通讯员 李冰

暴雨和疫情过后,随着复工复产逐渐恢复,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交通违法现象也有所增加。

为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连日来,按照上级部署,交警二大队持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违法整治活动。

 2021年9月8日10:13,交警二大队三中队民警于文建、屈军强带领辅警在郑上路与杭州路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一辆豫A车牌号的小型面包车自郑上路由西向东行驶,驾驶人宋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

 9月8日11:45,交警二大队西开发中队民警徐伟带领辅警在西四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一辆豫A车牌号的小型货车沿西四环雪松路由北向南行驶,驾驶人张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对其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并提出批评教育。

 

9月8日下午18:34,交警二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朱文浩带领中队辅警在郑上路凯旋路查获一辆无牌摩托车,并且驾驶员未戴头盔,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潘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现场处以50元罚款,并将车辆暂扣进一步处理。

 

9月9日9:30,交警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潘亚文、副中队长张少科带领辅警在嵩山路南三路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查处行动,一辆豫A车牌号小型面包车向路口缓慢驶来。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进行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因驾驶员屈某存在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超2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予以记6分,罚款200元处罚,并让驾驶人联系其他车辆对乘客进行转运。

 

据统计,开展集中行动两天来,交警二大队共在三环以外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48起,其中摩托车违法3起,面包车违法31起,货车违法36起。交警二大队国道中队中队长介绍,除了在农村道路查处日常交通违法外,大队将持续对面包车超员,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编辑 吉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