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南阳市开出首张罚单
2021-08-18 12:18  点击:8450

河南商报记者张治中 通讯员宋江涛

今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最高可处罚款1万元。

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定》,近日,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8月12日,南阳市开出《规定》实施后的首张罚单。

(图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来源南阳消防微信公众号)

8月10日,南阳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高新区信臣路三杰盛世城二期物业服务公司因建筑消防设施需要维修、停用等,该单位存在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行为,违反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制定应急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在建筑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公告。”为此,执法人员依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依法对该物业服务公司进行了7000元处罚。据介绍,这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以来,南阳消防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河南商报首席编辑 李萌 编辑 吉倩倩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