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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的法治宣讲员:“不起诉”背后的检察温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1  浏览次数:10703
核心提示:千万不能超过红线,不能做违法的事情2021年6月,河南省上蔡县某民营企业的生产车间里,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正在进行。宣讲人不是通常的公检法工作人员,而是一名衣着普通的中年妇女。原来,她是这家企业的实际负责人高某,更是一年前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
 “千万不能超过红线,不能做违法的事情……”2021年6月,河南省上蔡县某民营企业的生产车间里,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正在进行。宣讲人不是通常的公检法工作人员,而是一名衣着普通的中年妇女。原来,她是这家企业的实际负责人高某,更是一年前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涉案嫌疑人。

2018年3月,因资金周转困难,高某接收了十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了认证抵扣。意识到这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她主动投案自首,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取保候审,案件随后被移送至上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主动投案自首的高某,在面对办案检察官讯问时,却又闪烁其词起来。承办检察官观察出她的不安,主动向其释法说理,又因该院检察长提出疑问,摸排线索,发现系单位犯罪,办案组随后深入其企业实地走访调查,了解该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该企业给当地70多名农民提供了就近就业机会,为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推动检察服务“六稳”“六保”,落实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企业复产复工提出的“少捕慎诉”“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结合高某初次作案、有自首情节、将所有违法所得税款及相关滞纳金补缴完毕、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经该院检察委员会充分讨论,依法对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直担忧自己即将身陷囹圄的高某心头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面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后续深入企业提供司法援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她激动地表示感谢,将汲取深刻教训,依法依规经营,并自愿担任“法治宣讲员”,向企业员工及身边亲朋义务普法。

从违法犯罪嫌疑人到义务法治宣讲员,高某的转变,体现的是上蔡县检察院依法审慎履职、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不懈努力,为服务“六稳”“六保”贡献检察力量。(河南商报 阙楠 通讯员 毕亚磊 梁云琪)

编辑: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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