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市
地市

偷电犯法!南阳一男子为省钱“蹭电”被刑事拘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05  浏览次数:8200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雷鸣 周勇原来偷电的后果这么严重,早知道我肯定不会为了省这点电费去偷电的为节省电费,南阳市淅川县一居民许某私接自己住所邻近的服装城用电线路,后因涉嫌盗窃罪被淅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近日,淅川商圣派出所在对辖区进行
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雷鸣 周勇

“原来偷电的后果这么严重,早知道我肯定不会为了省这点电费去偷电的……”为节省电费,南阳市淅川县一居民许某私接自己住所邻近的服装城用电线路,后因涉嫌盗窃罪被淅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淅川商圣派出所在对辖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商业服装城墙外电线混乱,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经民警对服装城老板夏某询问后,夏某否认其墙后的电线属于服装城,民警当即对线路展开调查取证,遂发现该线路一直通往居民楼内,当查到三楼一住户门口时,民警发现电线上有连接的痕迹。当民警敲开该住户家门后,发现此线路正私接在该住户的家中,随后民警将该屋住户许某带回所内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2020年六月份以来,许某因嫌天气炎热,用电器每月花费太多,遂产生了蹭点隔壁服装城电费的想法,便将自家的电线私自连接到服装城的电表主线上,用于自己家中电器使用,许某表示自己只是想省点电费,没想到会违法,表示非常后悔。经电力部门评估后,许某长期私拉电线的行为对商户夏某造成一万余元的电费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淅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淅川公安提醒:私接电线的行为极其危险,轻则引起火灾,重则导致触电死亡。同时,私接电线偷电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为了省钱,最终酿成悲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付出的代价远比正常缴纳电费要多得多..... (编辑 施尚景)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