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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告诫:卖头盔不得趁机涨价、囤积居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0  浏览次数:11830
核心提示:5月20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各头盔用品经营者发布了“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河南商报讯(记者 马千惠)随着郑州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电动车头盔用品的市场价格出现波动。为维护头盔用品销售的市场价格行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5月20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各头盔用品经营者发布了“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头盔用品经营者不得趁机大幅涨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信息。

三、头盔用品生产、经销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对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经营者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头盔销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统筹:陈 松
编辑:张 丽

第九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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