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大亮点是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到2022年,要建设3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挖掘各地历史文化内涵,创办和提升一批音乐节、露营节等夜游主题活动,丰富夜间游览产品、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创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业复苏。当前,要有序推动文化和旅游业复产复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安全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产品、消费场所。执行各类支持文化和旅游业的政策措施,对旅行社暂退现有缴纳额80%的服务质量金,落实文化和旅游企业租金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办理文化和旅游企业社保业务期限。加强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线上培训,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网络宣传营销。
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产品供给。到2022年,培育10个以上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文化和旅游演艺项目。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文化和旅游演艺产品。积极创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景区扩容提质;创新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工业、体育、康养、教育、科技、农业融合,重点打造文化创意基地和发展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等项目,打造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建设精品民宿,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生态旅游示范乡(镇)和乡村旅游特色村。传承红色基因,打造一批红色经典景区,积极发展以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旅游。
推行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景区结合实际推出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组织文化和热游消费季、消费月、数字文旅消费体检等活动。
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到2022年,建设100家钻级智慧景区,国家5A级景区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推动移动支付在文化和旅游行业应用,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率超过90%。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提升旅游交通便利化程度、加强节假日期间交通管理、加快5G基站建设和场景应用;全省实施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积极推动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增加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国际客运通航城市数量等,全面营造优质的消费环境。
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到2022年,建设30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10个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开封等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支持郑州、洛阳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动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积极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鼓励建设包括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体验型主题街区等多种业态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保障措施。用好各类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建单位、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依法依规开发种类丰富的金融产品,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营造文化和旅游消费良好氛围。